始创于1948年的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是世界上最早也是最大的全球环境保护组织。该组织总部位于瑞士格兰德(Gland),它将政府、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NGOs)、地方社区和私人企业团结在一起,共同参与研究和项目,旨在找到解决压力最大的环境挑战的途径。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很早就意识到法律在应对环境挑战中的作用。在1960年代初期,世界自然保护同盟创设了环境法委员会,团结了一批来自世界各地的学者,自愿参与委员会下属不同专业小组的活动。
2003年,由于认识到在大学层面上提高环境法教育和研究的重要性,世界自然保护同盟采纳了在中国上海召开第一届环境法学院成员大会的想法。
考虑到渥太华大学在环境法领域中所作出的贡献,世界自然保护同盟于2006年将环境法学院的秘书处设立在该校。仅仅几年后,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机构成员,它们将在全球层面上进行合作。这个世界范围的网络现在包括了来自于35个国家110多所的大学,其中一半来自发展中国家,这使得超过400位环境法教授和学生能够进行互动、交流知识、经验和资源。
环境法学院受到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的许可,可以使用其名称和标识。学院由一个十人理事会进行指导,另有三名额外的法定理事。理事会的理事代表着世界十个主要的区域,共同指导实施环境法学院的愿景和任务。理事会理事在他们所代表的区域内为环境法学院、政府和社区组织提供了重要的纽带,并为发展成员、开展新的教学和研究项目以及筹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