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大会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是一个基于大学的法学院和环境法中心的网络,它们每一个机构都是环境法学院成员机构。每个成员机构可以提名一名代表作为环境法学院大会(年度大会)的成员。代表有权选举环境法学院指导理事会的理事。
指导理事会
指导理事会由十名理事组成,他们由环境法学院的组织成员代表选举产生。点击每个理事的名字可以看到他们的个人简介。
为了保证同世界自然保护同盟在实施环境法学院的研究建议上紧密持续的联系,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委员会主席和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项目负责人是指导委员会的法定理事。环境法学院的秘书长同样也是法定理事。指导理事会决定着环境法学院的项目和运作。
指导理事会理事
![]() | Rob Fowler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主席 澳大利亚南澳大利亚大学教授。 代表地区:大洋洲 |
![]() | Michael Kidd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执行主席 南非KwaZulu-Natal大学教授 代表地区:非洲 |
![]() | Gilberto Rincon 哥伦比亚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代表地区:南美洲 |
![]() | Bharat H. Desai 印度Jawaharlal Nehru大学教授 代表地区:西亚 |
![]() | Jose Juan Gonzalez Marquez 墨西哥Metropolitan Autonomous大学教授 代表地区:中美洲 |
![]() | Benjamin J. Richardson 加拿大约克大学奥斯古德堂法学院 代表地区:北美及加勒比海 |
![]() | Nilufer Oral 教授,土耳其伊斯坦布尔Bilgi大学 代表地区:东欧和中亚 |
![]() | Lye Lin Heng 新加坡国立大学教授 代表地区:南亚及东亚 |
![]() | Marjan Peeters 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教授 代表地区:西欧 |
![]() | 王曦 中国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代表地区:北亚 |
Sheila Abed de Zavala (法定理事) 巴拉圭,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委员会主席 | |
Alejandro Iza (法定理事) 德国,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项目负责人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中心主任 | |
![]() | Heather McLeod-Kilmurray (法定理事) 秘书长,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 教授,渥太华大学法学院 |
环境法学院的管理活动和行政职能由设立在渥太华大学法学院的秘书处承担。
秘书处
Heather McLeod-Kilmurray 秘书长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
法学院
渥太华大学
57 Louis Pasteur
Ottawa ON K1N 6N5
Tel: (613) 562-5800 ext: 3138; Fax: (613) 562-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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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yn Farquhar 副秘书长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
法学院
渥太华大学
57 Louis Pasteur, Room 534
Ottawa ON K1N 6N5
Tel: (613) 562-5800 ext: 3245; Fax: (613) 562-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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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nie Carruth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
法学院
渥太华大学
57 Louis Pasteur, Room 536
Tel: (613) 562-5800 ext. 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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